2007年4月24日 星期二

2007第八屆全民奧林匹克恆春海上長泳

一、宗 旨: 為推展全民運動,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鍛鍊強健體魄,培養堅強毅力,讓泳者接觸自然生態海域,親近海洋拓展海上運動,將游泳與休閒渡假結合,提升生活品質,同時展現南台灣山水之美,藉以擴展觀光、旅遊、休閒、渡假、活動,帶動地方繁榮促進國民身心健康。
六、活動日期: 96年4月22日(星期日)
06:00於海泳現場開始報到領取紀念品及泳帽。
07:00集合完畢。 07:30開幕典禮。
07:50熱 身 操。 08:00鳴槍選手開始出發下水。
七、活動地點: 墾丁南灣遊憩活動中心前海域,游泳距離約3000公尺。


八、報名資格: 凡愛好游泳者年滿十歲以上(未成年者由參加單位負責全程安全),身體健康具長泳能力,均可以社團、機關團體五人以上組隊報名,(為安全起見恕不受理以個人名義報名),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羊癲癇、蜂窩組織炎等疾病者,請勿報名。
九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3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,逾期、現場、傳真報名均不受理。
十一、報到時間:1.時間:96年4月22日上午06:00-09:00報到同時領取泳帽及紀念品。
2.地點:墾丁南灣遊憩中心廣場。
十二、活動方式:1.以禮讓遠途隊伍優先下水為原則(東區、北區、桃竹苗區、中區、南區)。
2.下水前請妥為編組,三人一組互相照應,並自備哨子以供緊急時使用。
3.下水時必戴大會提供之泳帽,並自備救生器材。
◎請注意【為維護安全未帶救生器材者不准下水】
4.本活動非競賽性質,請以休閒、健康、快樂輕鬆心情游完全程親近海洋。
5.各隊選手全部上岸、請各領隊清點人數,向報到處確定並領取游畢證書。

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

寂寞的東海之夜

白天和同事從墾丁一路殺回新竹,接近傍晚時DY提議去彰化的親戚家吃肉圓,可惜太晚預定了,肉圓賣光了.我們只好轉而求其次到台中解決晚餐,雖然我很想直接回新竹,但看他們玩意甚堅,只好跟他們去.
來到DY和他老婆的母校旁的夜市,依舊熱鬧非凡.原先要在一家紅茶店吃一吃,結果肌肉男提議買東西到他同學的茶店喝茶吃東西,所以大家買了各自的東西前往.我只買了FOOTBALL(福州包)及一杯芒果汁(據說可以消除疲勞),因為我已經沒有體力再去夜市逛了.

除了沒體力外,另一個讓我難過的是,我打電話兩位朋友,都沒接電話.一通給MIHO SAN,一通給KAWA SAN.

MIHO SAN是我一年半前經由KURATA女朋友所認識的日本女生,從神戶來台灣教日文,雖然認識這麼長的時間,可是只見面幾次,見面吃飯的地點都在春水堂,不見得在同一地點,卻是在她所知的不同分店.

她有在東海大學教日文,也有在外面補習班教.因為簽證是外面補習班幫忙申請的,所以如果要在東海大學教書,就必須保有補習班的工作.原先第一個學期都控制的很好,沒讓兩方發現,沒想到下學期的時候,班上有二位同學同時修學校的看及補習班的課.因而讓事情暴露出來.記得上次她說,教滿這學期應該沒問題,可這學期過了 一大半,卻沒有聽到她任何消息.

她是一位認真的女生,努力的準備上課的內容,她也是一個樸實的女生,至少不會去買名牌貨.喜歡這樣一個認真的女孩.希望她過的好.

另一位KAWA SAN,是在研究所認識的交換學生.他是典型的關東人,是個標準的日本帥哥,喜歡踢足球,大胃王,他的食量大到我媽只要聽到他就會說他是那個"很會吃的日本人".

他是我看過最節儉的日本人,也因為如此,和來自關西喜愛名牌的KURATA SAN格格不入.如果說台灣有南北情節,我想在日本一定也有關東及關西情節,因為我在他們兩個人身上看到了.

他也是一個奇怪的傢伙,記得有一年過年帶他和幾位女生來台中玩,帶她們去逢甲夜市逛逛,沒想到他被這個熱鬧的街景嚇到而震驚不已,心理暗想回日本之後一定要再回來.

沒想到二年後的某一天下午,我正慵懶地躺在沙發上看電視,我家對面的舅舅打電話給我說有一位日本人要找我.我心理正納悶是誰,應該不會是KURATA SAN,因為他正在越南呀.

結果一看不得了,是KAWA SAN,他已經在逢甲大學學中文了,他是憑以前的印象找到我家.真是太強了.之後幫他幾次忙.後來還跟他一起去游日月潭.之後他修玩二期中文課,覺得太簡單,就自己跑去台北找工作,聽說找到的工作還不錯.可以到處出差,薪水當然比日本差.但也有四萬多.

只是最近沒有他的消息,再連絡時,他的電話已經停用了.

真懷疑我怎麼會有這樣的朋友,要離開,要換電話也不連絡,我認識的應該不是酒肉朋友吧? @_@

2007年4月16日 星期一

假日在新竹的我

這週我待在新竹,原本是要回家的,可是回家半路發現我忘了帶電腦的電源線回家,所以又折返回新竹.

回到新竹之後,就開始上網看電子學.又去游泳.游玩很累,可是很舒服,因為可以累到睡著.

期待下週的週末天氣很好,因為我要去游南灣,我可以和同事一起游完全程.

今天下午出去覓食,才出去一個小時回來,忽然發現我的室友的東西都搬光光的。

原來他搬出去了.當我發現這個事實的時候還很難過.該不會是我逼他走的吧??

我自責了好一陣子,該不會我難相處吧?

後來我想想,搬走也好,反正不適應就搬走,如果我和我下個室友處不好,不是他搬就是我搬.